2000年出生的小美(化名)与2001年出生的小丽(化名)本是合作创业的小伙伴,小美却一纸诉状将小丽告到湖南省南县人 两人原本是工作伙伴,后因经营理念出现分歧,分道扬镳。小美认为小丽在朋友圈、工作群发布的上述言论,严重损害了小美的名誉权,诱使旗下
“小美克扣小丽工资、降职。”
“她在弄推广组其实就是讨好能跟她挣钱的人罢了,等你被掏空了,自然而然就没有利用价值了。”把我们问题解决了再咬人(配了一张狗的表情包)。”
2000年出生的小美(化名)与2001年出生的小丽(化名)本是合作创业的小伙伴,小美却一纸诉状将小丽告到湖南省南县人 两人原本是工作伙伴,后因经营理念出现分歧,分道扬镳。小美认为小丽在朋友圈、工作群发布的上述言论,严重损害了小美的名誉权,诱使旗下模特离职,遂以小丽侵犯名誉权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小丽删除相关朋友圈,在朋友圈公开道歉、消除影响,赔偿原告小美经济损失5万元及精神损失1万元。
立案后,小美竟也在微信上发表对小丽的不当言论。
该案近日开庭,法官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法官从原、被告发布的朋友圈动态和工作群消息着手,耐心与每个当事人细心沟通,通过自己的人生阅历,以长辈的身份劝解道:
“你们俩现在都还小,这次发生的摩擦在你们今后的人生旅程中,连小浪花都算不上。你们就像是两个学生之间发生了口角,我今天相当于你们的老师,来给你们补一堂课。
“这件事情并未造成大的影响,想想你们曾经一起奋斗的经历,当初双方肯定是有能够相互吸引的品格才会选择合作。
“既然现在双方分道扬镳,也应该顾念自己的初心和当初的那份美好。双方互谦互谅,大度原谅,以后不要再发类似的微信动态。”
经过两个小时的劝解,原、被告双方*终达成调解协议。原、被告当庭删除自有手机微信中关于发表所涉及对方相关的言论,并承诺以后不再发送类似的微信。被告小丽当庭向原告小美赔礼道歉,小美接受道歉;而小美,也就自己发表所涉小丽的微信言论有不当之处,请小丽予以谅解。小美自愿放弃要求小丽赔偿经济损失5万元、精神抚慰金1万元的诉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