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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巴巴诉刷单平台“第一案”开庭 被告:不存在直接的竞争关系

发布日期:2017-02-17  信息来源:未知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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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里巴巴方面诉刷单平台傻推网不正当竞争案在杭州市西湖区法院开庭。此案系阿里巴巴方面起诉刷单平台的第一案,要求赔偿损失216万元。被告称原被告经营不同业务,不存在直接的竞争关系。法庭将择日对该案进行宣判。 此案由阿里巴巴集团旗下的浙江淘宝网络有
  阿里巴巴方面诉刷单平台“傻推网”不正当竞争案在杭州市西湖区法院开庭。此案系阿里巴巴方面起诉刷单平台的“**案”,要求赔偿损失216万元。被告称原被告经营不同业务,不存在直接的竞争关系。法庭将择日对该案进行宣判。
  此案由阿里巴巴集团旗下的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浙江天猫网络有限公司共同提起诉讼,被告一方则为“傻推网”所在的杭州简世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阿里巴巴方面表示,淘宝网、天猫网所建立的评价体系是网站的核心竞争力之一,而“傻推网”组织的刷单行为,不仅误导了消费者,在平台上造成利弊驱逐良币,而且“污染”了其平台数据,使阿里巴巴方面声誉、竞争力受损,系不正当竞争,要求被告赔偿损失216万元。
  在庭审现场,阿里巴巴方面援引杭州市场监管部门的查处情况称,“傻推网”于2014年9月设立,石家庄网络优化获悉截至2016年3月,有3001个淘宝网、天猫网商家在该平台发布刷单任务,网站涉及刷单流水高达2600余万元,从中非法获利36万元。
  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成为庭审的焦点之一。被告认为,“傻推网”只发布刷单任务,原被告经营不同的商品和服务,不存在直接的竞争关系。被告认为,刷单虽可能影响消费者决策,但**都在阿里巴巴集团的平台上交易,未给阿里巴巴方面造成直接损失。
  此外,被告认为,阿里巴巴方面要求赔偿216万元缺乏依据,且远高于其非法所得,建议法庭驳回诉讼请求。
法庭将择日对该案进行宣判。
  近年来,随着网购日益深入生活,潜于其后的刷单炒信行为也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阿里巴巴集团平台治理部一位负责人表示,刷单炒信行为给企业和社会造成了巨大损失,目前的行政处罚不足以惩戒刷单行为,遂对刷单平台提起民事诉讼,加大违法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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