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就奇虎360诉腾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纠纷案二审宣判,法院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虽有不当之处,但适用法律正确,裁判结果适当,故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010年11月3日,腾讯宣布在装有360软件的电脑上停止运行QQ软件,用户必须卸载360软件才可登录Q
**人民法院就奇虎360诉腾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纠纷案二审宣判,法院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虽有不当之处,但适用法律正确,裁判结果适当,故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010年11月3日,腾讯宣布在装有360软件的电脑上停止运行QQ软件,用户必须卸载360软件才可登录QQ,要求用户“二选一”,导致大量用户被迫删除360软件。在工信部介入之后,腾讯恢复兼容360软件,两家公司分别向用户致歉。但随后在法院展开了新一轮的较量:2012年11月,奇虎360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起诉,主张腾讯滥用在即时通讯软件及服务相关市场的市场支配地位,构成垄断。2013年3月20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驳回奇虎公司全部诉讼请求。对于上述判决,奇虎公司表示不服,向**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索赔经济损失1.5亿元。
同年11月26日,该案二审在**人民法院开庭。时隔近一年,**法对“3Q之战”作出终审判决。
屡败屡战,奇虎360在“3Q之战”中勇气可嘉。相比2010年冲动地挟持用户“二选一”这种“艰(yu)难(chun)的选择”,腾讯和360利用法律来维权,更值得提倡。该文章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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