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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宝首次被央行处罚:违反支付业务规定被罚3万

发布日期:2017-05-10
  5月10日,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官网发布了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第134期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石家庄网络优化消息支付宝(中国)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因违反支付业务规定被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要求限期改正,处以罚款人民币3万元。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为2017年4月21日,处罚决定书文号为上海银罚字(2017)9号。石家庄网络优化讯值得一提的是,此次为央行首次披露对支付宝的处罚行为。